2024-02-01 |
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2024-02-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依法享有:(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等权利. |
2024-02-01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畴. |
2024-02-01 |
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科学选用适当的教科书. |
2024-02-01 |
公办幼儿园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可转制为民办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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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幼儿园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
2024-02-01 |
幼儿园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
2024-02-01 |
幼儿园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